從2003年開始,香港政府就不斷想要制訂《國安法》,只是被多數反對民意打消而已。
只是一次又一次的香港人民對政治的逐步覺醒,讓中國政府覺得,如果不早日讓香港的言論、結社、集會自由消失,香港早晚會成為中國的致命心病。
中央制訂《港版國安法》,與香港人做了什麼無關,即便香港人是順民,也從未出現過雨傘革命、反送中運動,中央一樣覺得芒刺在背,因為「一姓天下,臥榻之側,不容他人酣睡。」
香港人何罪之有?只是一國兩制,就是放任「臥榻之側,有他人酣睡」而已。
在《港版國安法》即日開始實施後,「分裂國家」、「顛覆國家政權」、「恐怖活動」和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」等四類「犯罪」行為,都是管制範圍。中國可以在香港明目張膽的設置國家安全機構,並且執行攸關「維護國家安全」的行動。在中央認可的情況下,就可以將具有國家安全疑慮的「嫌犯」移送到中國內地受審。而因為這四類的「犯罪」行為太過空泛,因此大從「提倡普選」,小到「上街遊行」,都可以是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,上街喊「光復香港」,就更可能是港獨,也就是分裂國家。
往後香港人要如何自處?
台灣人呢?如果你曾經在《臉書》寫過反中國的文章、轉貼過台獨份子支持香港的評論、甚至曾經同情香港民主運動,到了香港,不論是轉機或是入境,就都有可能是獵物。你以為你從來沒碰過政治,應該是安全的?錯!你搶了中國籍同事的飯碗,他叔叔剛好是公安局副局長,那麼你就有可能「顛覆國家政權」;你與中國籍女友分手,她老爸是建設局局長,於是入境香港時,就會被逮捕歸案,罪名是「分裂國家」;你曾經對CNN的新聞點讚,內容是中國三峽大壩可能潰堤,於是這叫做「與外國勢力勾結,意圖危害國家安全」。
因為,台灣也是臥塌之側,酣睡的那塊固有神聖領土,解決了香港,還不來解決台灣?
既然宋朝容不得南唐,那麼,中國容得了九二共識嗎?你覺得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