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別再性別歧視 by一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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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情部落格推案例《楊乙芳(Sarah Yang)》,她的生理是女性,但她從小就「認定」自己是男孩,她「相信」自己是因為被性侵才「選擇」做男孩。

2010年,李晶玉曾對楊乙芳做過訪談「亞當是夏娃」,訪談中,她清楚地敘述自己性別認同的原委:她在5歲時做了一個夢,夢中撒旦告訴她加害者與受害者的不同,「如果你要成為加害者,你要成為男人,如果你要成為受害者,你就要成為女人」,Sarah為了保護自己不被傷害,她決定成為加害者,「這樣我可以變強壯,我可以得到尊重,沒有人可以傷害我。」

她很清楚自己,「因為我很怕受傷害,所以我要掌控我所能掌控的一切」,她要讓自己成為群體裏的領袖,「大家都要聽我的話,我會處罰那些不聽話的人....」,她所做的一切,只為了保護自己不受傷。

15歲、19歲各「失戀」一次,讓她對同性戀有大挫折,加上教會牧師影響,她開始認為分手的原因在「她需要一個真正的男人」,開始確定自己是女人,翻轉過去的性別認同。

同樣的故事,有人解讀為感情挫折,有人解讀為性別錯亂,但真正的原因是「被愛被接納被肯定」沒滿足,更根本的原因是她個性上還做不到關係裡的獨立自由。

Sarah也試著在為自己找答案,「為什麼這麼容易生氣?為什麼沒有安全感?為什麼很害怕被傷害?」最後的解答卻是看圖說話,落在一場臆度的「兩歲前被性侵」,是「上帝」告訴她的。

只憑一次夢境,牧師解夢(代天宣旨),卻越說越具體,指證歷歷,從此,Sarah四處宣講,從美洲到亞洲,說自己兩歲前被性侵,以致造成她的性別錯亂。

唉!如《哥林多後書11:14-15》說的:這也不足為怪,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。所以,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,也不算希奇。

Sarah對男女有著傳統既定的刻板印象,男人要強壯能掌控一切,女人要會化妝打扮、有家庭、生兒育女才算完整。

很可惜的是,Sarah所接觸的家庭、學校、人際網路、教會、生活圈,都沒能為她注入一些進步觀念,譬如女人可以做中性打扮、男人可以很陰柔、或是「先做人再選擇做男人女人」。

教會不承認不接受生理性別(sex)與社會性別(gender)的差異,是邁向性別歧視的第一步。不教導愛不分同性戀異性戀,卻教導同性戀的愛是性別錯亂,只會讓世界歧視更多、尊重個別差異更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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