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世紀的英國有一個故事,亞瑟王有一次被黑暗騎士的法力抓住,本來以為就要死了,但黑暗騎士給了他一個機會,「七天後,如果你可以回答『什麼是所有的女性真正渴望的?』,我就免你一死。」這七天,亞瑟王幾乎訪問了國境中所有的女性,但是,都沒有聽到那個會讓人眼睛一亮的答案。就在他很絕望、準備赴死的前一晚,他在森林中遇到一個長相極為恐怖的獨眼老女人,叫做瑞格蕾兒(Ragnelle),她說,我可以給你正確答案,但你要無條件答應我提出的一個要求。亞瑟王說好,於是,瑞格蕾兒在他耳邊輕聲講了一個字,他一聽就知道,那是正確解答!所有的女性真正渴望的是「自主權(sovereignty)」!
看到自主權三個字,我的眼睛都亮了!自主權就是主體性,就是做最真的自己,而不是不由自主地鎖入這個社會指定的階序位置,做著社會允許我做、不做社會不允許我做的事情。
故事後半段更加精采,她指定要亞瑟王的姪子、年輕英俊的高文爵士、娶她為妻。為了營救自己的叔叔,高文爵士答應了,婚禮上大家都覺得很尷尬,新婚之夜,瑞格蕾兒突然變得年輕貌美,然後告訴高文,你願意娶我,已經打破了一半的魔咒,讓我能夠恢復本來面目,但另一半魔咒,要看你接下來的決定了:我的本來面目只能夠出現半天,你希望是我是白天醜陋示人、夜晚美麗給你,還是相反?高文非常掙扎,他希望把妻子的美麗留在夜晚給自己,但又覺得這樣不對,最後,他回答說,這是妳的生命,當然要讓妳自己選擇對妳最好的。
就這樣,另一半的魔咒也解除了,尊重對方的主體性,讓彼此自由選擇,破除了這個社會種種偏見與制度的魔咒。
從「抓取」和「排斥」的不由自主中走出來,才真的開始探索生命的意義,建立自己的核心價值:什麼是人性的最自然和生命最終的追求?如何能夠有真正的平靜喜樂?如何能夠自由無縛?有了內在的核心價值,才會一直去擦亮這個核心,不再渾渾噩噩、漫無目標地隨俗流轉。
24歲時,齊克果,愛上了他喜歡的女子,兩人開始發展戀情,但到了28歲,他發現,他雖然很喜歡對方,但更喜歡哲學思考,所以,當這段關係無助於他對真理的探究、甚至有衝突時,他很清醒地選擇結束關係。青春期的我,花了好多時間和精力,跟男友約會,對抗母親的管教,注意自己的身材穿著…,成年以後,表面上成熟獨立了,但還是暗暗渴望著有男人來疼愛,我的內在就像被卡在15歲的心理狀態,沒有真正走出來。所以,想到我的15歲,就會心酸酸。
我必須從那個卡住的點,重新再活一次,帶著我的核心價值,帶著我最嚮往的真、自然、流動,重新面對15歲的生命,我想要學什麼?我會如何選擇?
我看見,從青春期到成年後,每一個關係,我都是在要,我要這個對象的外表、社經地位給我安全感、滿足虛榮(conceit)、加持我的自我形象,這帶給我永無止盡的痛苦,因為,對方是一個活生生的人,不是我可以控制的東西!重新活一次,我不會再去抓那個對象,我在乎的是關係的品質,我在乎的是這個關係能不能幫助彼此更自然、更流動、做自己的最真、活出生命的嚮往。
當我對準的是「真,自然,流動」,我就不會浪費那麼多時間和精力,去試圖控制對方的行為和意向,試圖改變自己去迎合對方,或硬要把我們的關係捏塑成這個社會期待的樣子。
原來,這樣就是重新活過,原來,我可以重新再活一次,用新的核心價值,重新探索,再活一次!人來到世上,就是為了探索這個最嚮往的東西,這個死而無憾的東西。活著就是為了這個,去找到我最想要探索的意義和價值,才不會白活,不會覺得辜負生命。
我也終於了解,為什麼我說話時,沒有那種耶穌門徒那種「放膽講論(parrhesia)」的體驗。Parrhesia這個字後來被引申為言論自由,真正的言論自由,是要面對死亡來說話的,妳已經準備好,說不說都要被砍頭,所以,妳會毫無恐懼地說。如果還在想著這樣說會被打圈圈、那樣說會被打叉叉,就不可能毫無恐懼地說話。
言論自由不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,也不是出於恐懼、為了討好、交易、獲得利益、鞏固權力而說,言論自由,是面對死亡毫無恐懼了,所以句句都是臨終之言,「人之將死,其言也善」,是對天對地最莊嚴的宣告。我們卻都把言論自由看小了,以為,互相討好、平等交易,說對方愛聽的、避開對方不想聽的,就叫做尊重。每每遇到質疑、挑戰,就很容易聽成是某種冒犯、威脅或不尊重,潛意識中予以還擊,甚至是人身攻擊。
過去,一直無法真正懂什麼是樂什麼是苦,我只知道順我者樂、逆我者苦,我從未想到我的苦是因為有所求、把對方當對象,從未想到真愛是同一個靈魂,我只知道平等互惠、好來好去的對待,我不知道這是交易。不懂彼此的苦,也就無法真正去感覺彼此,當內心充滿厭嫌、瞋嫉,被地獄的火灼燒,傷害自己又傷害別人的時候,我怎麼可能懂什麼是真正的「疼惜」、「疼愛」呢?
我終於看見自己被什麼掌控,被什麼障礙了!對「苦」、「樂」不清楚、不敏感,就一直遵守快樂原則,趨樂避苦,或態度散漫或繃得過緊,過猶不及,其實都是沒有真正停下來,讓自己完全體驗。
這幾天也有另外一個很深的體會,過去的我,誤解了「身體的受用」,以為「身體的受用」來自於姿勢對了、呼吸順了,或伸展過後身體的放鬆打開,但其實,那還是在追求「樂受」,還是把身體當成趨樂避苦的工具。真正的「身體的受用」是心靈淨化之後的受用,那是完全不一樣的,那種喜樂安定,來自於我的心好大好大,完全膨脹,可以涵容一切,面對所有懊悔挫折盲目失落懷疑消沉追逐放縱…鬱結在身體的後座力,我可以用最大的心量來涵容來疼惜,不帶批判、開放好奇地去認識去探索,讓這些感受重生,讓自己重生。
用這樣的心,對準喜樂,那麼,不論人家說什麼做什麼,我都是喜樂受用的,這不是盲從、也無需壓抑,這才是真真正正的激盪!如果人家要顧慮我喜歡不喜歡,只能說我喜歡聽的,不能說我不想聽的,那就不是在激盪了,那就不可能探索了!
人跟人在一起,不就是為了更了解自己,更了解生命!然後,把自己對生命的理解,傳出去。真的要有體驗,才能夠用自己的方式來表達,因為,每種表達都有其侷限,都有人不懂,所以,我們要百花齊放地表達,讓更多人有機會懂,一燈燃眾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