鎖匙攤阿婆的志氣2014-07-18 點閱:17442 分享:42
談到年底的選舉,自救會推薦市議員李新助理參選龍泉里里長,她們說「如果讓他選上,我們這一里就慘了。」 「他們財大勢大,已經擺明要整頓地方,要都更,我們都會被趕走的」,聽起來,自救會是議員與財團的下游組織。 「現在的里長(龐維良),他們家是國民黨的,李新也不看看這是他們自己人的地盤。」 「要選就選龐維良,再怎麼樣,總比李新推薦的那個人好吧!」 我問著有沒有什麼辦法?可以做什麼事情? 阿姨們說,「沒法度,台灣人袂團結」,「他們這樣惡搞,會有報應的」。 我說「我們出來拉票,好不好?」。 「說到政治,自己心內知道就好了,不要講出來,蓋印章,要蓋誰,不要講出來,尤其是跟好朋友,...跟朋友談政治,感情就完了...」,好心提醒我的,是賣水煎包的阿姨。 倒是鎖匙攤的阿婆豪氣干雲地說著,「我甘願不賺顧客的錢,也要把話講清楚」,她輕輕指著迎面走來的太太說,「有一年,我去她家開門,為了阿扁吵架,她說阿扁貪污,我說馬英九國民黨貪得才厲害,我們整整兩年沒說話,兩年後,她主動跟我先說話,她要為阿扁抗爭上街頭,她說阿扁太可憐了...」,「做生意,我不怕得失人,寧可無賺錢,要有志氣」,「查甫人有志氣會掌志,查某人有志氣會伶俐」,「國民黨選舉都是假的,買票做票一大堆,現在也是一樣啦!要顧票桶,一個票桶要有四個人顧,才會安全,民進黨都太大意了,這件事,你只要講出去,很多人都會來自動幫忙的,台灣社會熱心的人很多的。」 回程時,遇到林峰正律師,我順便跟他請教夜市店家攤商管理辦法,「有否可能雙贏?既保有夜市文化,又可讓樓上住家維持一定的居住品質」,他搖搖頭,「不可能,在現有的法規下,只要在住宅區擺攤營業,就是非法。」 「內政部建管處所有的相關法規都是用禁止的方式,反正政府的設定就是非法,但是,他們也不會主動巡邏管理取締,擺攤開店,隨便大家發展,等到發展到一個程度,影響居民生活品質,有人來告發,公權力的處理方式就是罰款強拆,商家攤販完全理虧,只能自行吸收所有損失。」 「你想幫忙,只有站在情理的角度,在法律上你是站不住腳的。」 難道住家與攤商沒有雙贏的中道嗎? 「沒辦法,因為我們有一群很懶惰的公務員,他們不願意動腦制定出更合乎人性的法律。法律是活用的,不是只有制定,還要有執行跟調整,一部可執行的法律,在制定時是需要很周詳的考慮,必須納入很多的變數。我們的公務員很懶,他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他們的處理方式就只有NO。」 沒有典範可循嗎? 「有,陳水扁在當台北市長時,設定時間點(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違建通通緩拆),然後全市空拍留下記錄,在這時間點以後的違建,只要有人舉發通告,嚴格執法,因為執行得很徹底,『只要有人告發,拆除大隊一定到場,你來關說沒有用,你要做的是想辦法請告發人撤告』,這樣一來,建管處反而沒有關說的困擾,因為大家都是平等對待。」 「到現在,台北市的違建算是被處理到一個可以控管的程度,我覺得這是陳水扁成功的地方,現在的台北市已經是無法可管,市民動則得咎...。」 談話到此,我想起下午跟鎖匙攤的阿婆聊到太陽花學運時,她說「有一句話,我尚佮意!」 「自己的國家自己救」,人愛有志氣! 延伸閱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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