齷齪的權力鬥爭2013-09-08 點閱:12228 分享:11
今年三月的台灣檢察首長調動,黃世銘推薦的八人只有一人上榜,今年七月各地主任檢察官的調動一共33個職缺,特偵組人員全軍覆沒。 根據《中國時報》,被特偵組列為證人來指控曾勇夫的檢察官林秀濤與陳正芬,她們說特偵組斷章取義,曲解證詞。 林秀濤是負責起訴柯建銘背信案的檢察官,特偵組引述她證詞說「即使知道上訴可能會判無罪,我還是會上訴,以杜悠悠之口」。 但根據《東森新聞雲》,她的原話是「身為一個檢察官是公益代表人要有擔當,不應為了杜悠悠之口,為上訴而上訴」。 根據《蘋果日報》,曾勇夫說黃世銘想把他拉下來洩恨,而黃世銘則回批說這是以莫須有人事恩怨模糊焦點。 曾勇夫被移送監察院後說: 「表示痛心,我們的司法竟以這樣羅織的方法陷害人家,如果光憑莫須有的電話就可以入人於罪,這不是檢察官辦案應有的作為。」「涉及個人恩怨與私人報復」。 「項莊舞劍,意在沛公」,馬英九監聽國會議長,政治整肅的目標指向王金平。 就事論事,曾勇夫若確有關說實情應移送法辦,為何不用「偵辦起訴」,為何只將法務部長移送至監察院調查,將檢察長送個案評鑑?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質疑,特偵組將柯建銘案定調為行政調查,沒有刑事犯罪,為何可以在新聞稿揭露當事人通聯?若其他地檢署也比照辦理,豈不是天下大亂?他批評特偵組「知法玩法」! 陳守煌說,公務員洩漏或交付監察通訊之秘密資料,最高可處三年以下徒刑;此條文是公訴罪,北檢應該主動分案調查。他又說,黃世銘上周拿著相關資料到總統府報告,做法等同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拿洗錢情資向前總統陳水扁報告,已涉有洩密罪。 《聯合報》今日報導:捲入關說疑雲的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上午火力全開,指特偵組以刑事調查之名行「行政調查」之實,「紊亂體制」,陳守煌並說特偵組公布違法監聽的通聯譯文,已觸犯《通訊監察法》,地檢署應主動分案調查特偵組的刑責。 依法院組織法規定,特偵組屬於法務部下級單位,只有刑事調查權,發現公務員有行政疏失,應先簽文至法務部,再由法務部轉呈行政院調查,「那有下級調查上級的道理」。 特偵組何以認定關說可由刑事調查轉行政調查?有哪一條法律規定檢察總長必須或可以向總統報告調查內容?特偵組表示,此案經查僅涉行政違失,非刑事案件,沒有偵查不公開或洩密問題。 如果關說不是刑事案件,那特偵組豈不管起行政院長的人事懲處(戒)權? 如果關說是刑事案件,倘若高檢署檢察官真的被長官檢察長「關說」,那依《刑法》第125條,即使不犯「濫權追訴罪」,也犯了「濫權不追訴罪」。誰說關說不涉刑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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